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范围内小沙河村剩下非住所腾退项目(撤除)
收购方针:为做好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小沙河村团体土地非住所自主腾退各项作业。参照《关于印发昌平区团体土地上非住所房子拆迁补偿补助施行定见的告诉》(昌政发〔2018〕12号)及昌平区各专项作业展开中拆迁腾退有关方针标准,本项目采纳自主腾退形式,经乡民代表大会表决经过、镇政府赞同后,由沙河镇小沙河村团体、股份经济组织(以下称村团体)对本项目团体土地上非住所房子展开自主腾退作业。,收购要求:质量合格,契合标准
沙河镇办理辖区内的违法修建的撤除, 完结垃圾清运、消纳及场所平坦等悉数工程内容。
经查,坐落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大街新龙城小区32号楼北侧四处修建面积共约1320平方米砖混结构修建物,经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协查,该修建物未依法获得规划答应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法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则,归于违法建造,以上现实有现场查看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资料为证。
经查,坐落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大街新龙城小区西侧蓝天圆梦幼儿园院内建造的一处占地面积约为9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修建物,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分协查,该修建物未依法获得规划答应手续,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法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则,归于违法建造,以上现实有现场查看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资料为证。
经查,坐落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大街龙博苑三区6号楼4单元北侧的一间混合结构房子,经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协查,该修建物未依法获得规划答应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法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则,归于违法建造,以上现实有现场查看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资料为证。
经查,坐落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大街龙博苑三区6号楼3单元北侧的两间混合结构房子,经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协查,该修建物未依法获得规划答应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法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则,归于违法建造,以上现实有现场查看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资料为证。
上述违建,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法令》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则,逾期不撤除的,将依法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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