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国家出台方针现已撤销了家庭天然气装置的开口费,可是平凉广汇天然气公司仍然在变相的收取,说是本年开的新小区不再收取,曾经的老旧小区仍要收取,我想知道这是咱们平凉市的政府的方针仍是广汇天然气公司的行为,期望领导能够回复
网友:您好,4月23日,你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国家方针已撤销的燃气开口费仍在收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依据相关方针文件规则,现在收取的为燃气工程装置费,对新建商品房配套建造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装置费一致归入商品房建造本钱,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行向商品房买受人独自收费;对平凉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场监管局2019年9月26日《转发省发改委等部分关于标准乡镇燃气工程装置收费有关问题的告诉》(平发改价格〔2019〕423号)文件下发之前,已建成住所燃气工程装置费未归入商品房建造本钱,燃气工程装置费收费标准依照平发改收费〔2018〕565号文件履行。2.依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燃气工程装置费为市级政府价格部分定价项目,现在,市级价格部分未下发文件撤销燃气工程装置费,该收费方针按相关规则履行。3.如市级以上价格部分下发文件清晰撤销燃气工程装置费,区住建局将活跃执行方针规则,监督运营单位严格履行,并标准其收费行为。感谢您对咱们作业的支撑与了解,欢迎持续提出名贵的定见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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